六安申报“专精特新”政策指导

2021-10-19

六安市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申报政策依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


对当年度获得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对初次进入“专精特新”后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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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1.“专精特新”后备库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依法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或本年内准备入规工业企业法人。
②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有培养潜力,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③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④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1%。

2.市级“专精特新”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依法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②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③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在行业内达到全国前二十或安徽前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④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3.省级“专精特新”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②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③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
④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⑤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4.省级“专精特新”挂牌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通过安徽“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时填报数据;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

企业“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及“专精特新”后备库:
①认定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④佐证材料。

“专精特新”申报流程:
①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后备库:经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推荐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对推荐企业进行评审、公示、认定。
②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在省经信厅“企业云”平台申报,经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市经信局逐级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对推荐企业进行评审、公示、认定。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1800560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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