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开展专利维权的企业和地理标志维权的申请人给与政策补助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21〕8号)、《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的通知》(合市监函〔2021〕129号)要求,现将2021年合肥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知识产权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3月24日,3月24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出具初审推荐函,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对应条款:对开展专利维权的企业和地理标志维权的申请人,给予每个案件不超过2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诉讼费、代理费补贴。
具体内容:与政策对应条款一致。
1.申报条件:
(1)专利维权资助的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诉讼、仲裁、行政处理程序或专利无效程序已终结的案件,且获得胜诉的企业。对企业专利维 权过程中诉讼费、代理费用予以资助,单个案件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专利维权结案时间在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范围内。
(2)地理标志维权资助的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 组织或授权使用单位;诉讼、仲裁、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的案件, 且获得胜诉的单位。对地理标志维权过程中诉讼费、代理费用予以资助,单个案件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组织或授权使用单 位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地理标志维权结案时间在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范围内。
2.申报材料:
专利维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申报诚实守信承诺书;
(3)聘请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事务所或其他民事代理合 同复印件等;
(4)产业政策系统导出带水印的企业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表;
(5)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书;
(6)生效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理和专利无效程序法律文书或生效证明文书复印件;
(7)企业专利维权的诉讼费、代理费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 材料;
(8)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地理标志维权: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2)生效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理法律文书或生效证明文书复印件;
(3)地理标志维权的诉讼费、代理费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
(4)合肥市地理标志维权费用资助申报书;
(5)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事务所或其他民事代理合同复印件等;
(6)项目申报诚实守信承诺书;
(7)产业政策系统导出带水印的企业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表;
(8)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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