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2022年度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通知

2022-03-03

为贯彻落实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研究,近期开展2022年度“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安庆经信局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推荐。指导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制《2022年度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情况汇总表》,经县(市、区)初审汇总推荐上报,各地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以前年度确认的培育企业没有升格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应重新申报。被确认为2022年度“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将有资格申报2022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二、扎实做好培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在推进“培育企业”专业化发展、精细化管理、特色化生产和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促进“培育企业”早日全面具备“专精特新”企业条件。

三、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对照我局印发的《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内涵特征、条件进行广泛摸底,确定基本符合条件企业。

 请各县(市、区)于3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2022年度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情况汇总表》连同企业底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逾期不再补报。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咨询热线18005608331

专精特新.jpg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据了解,2021年,安庆有67家企业申报了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2、依法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直接认定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是各县(市)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相对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安庆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咨询电话:18005608331(同微信)QQ 86189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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