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申请中,使用证据的限定-商标撤销代申请代理
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有规定期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商标法对其中的“有效证据”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一句话总结原则就是“商标真实商业使用的证据”。那么,商标礼品用于赠送他人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吗?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赵静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湖北今古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商标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复审商标在2017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的使用证据有效,复审商标在玩具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不予撤销。
申请人因第19875756号“鸿蒙”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维持该商标注册权的决定,向商标局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根据实地调查,并未发现被申请人在其核定商品上实际使用复审商标。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在玩具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从2017年至今,被申请人一直在持续使用复审商标进行公益、商业宣传以及销售活动。复审商标已为公众所熟悉,在行业内具有极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复审商标应予以维持注册。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2017年9月召开鸿蒙笔会;2、杭州新视角公司销售“鸿蒙”玩具协议、发票、店铺;3、淘宝店铺、拼多多店铺销售“鸿蒙”跳绳和乒乓球;4、因疫情申请人延迟复工的说明。
针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及证据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以下主要质证意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中使用的商标与复审商标有较大差别,不能视为是对复审商标进行的使用。且被申请人提交的水杯、跳绳、乒乓球商品上的使用并非是本案复审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多为自制证据、复印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表示怀疑。综上,复审商标应予以撤销注册。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6年5月6日提出注册申请,2017年6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8类“玩具;运动用球;锻炼身体器械;智能玩具;游戏机;魔术器械;钓鱼用具;棋;圣诞树架;游戏器具”商品上。
商标局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2中,其与杭州新视角图书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的《“鸿蒙”玩具销售协议》显示的商品为“鸿蒙”跳绳、乒乓球。证据3淘宝店铺及拼多多销售页面显示的商品为“鸿蒙一级白色乒乓球”、“鸿蒙运动单人跳绳”等。结合证据2中杭州新视角公司店铺图片显示的乒乓球、跳绳等产品,被申请人提交的上述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乒乓球、跳绳商品上进行了一定意义上的商业使用。
鉴于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并无复审商标在玩具等其余商品上的使用情况,且证据1鸿蒙笔会礼品签收单显示的复审商标在跳绳、乒乓球上作为礼品或赠品的使用,并非是对复审商标进行的商业意义上的使用行为。证据2中的发票不在指定期间内,证据4并非是复审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情况。故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2017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在玩具等其余商品上已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意义上的使用。
此外,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中对“鸿蒙”二字的使用形式与复审商标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故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中使用的商标与复审商标有较大差别,不能视为是对复审商标进行的使用,商标局不予支持。商标局决定复审商标在运动用球复审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复审商品上予以撤销。
由该案例可以看出,商标产品如果只是用来送人,是不构成商标法上的使用的,无法做为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
通过这则案例我们还可以看到,商标撤销也是有很多程序的,首先可以对某个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下发撤销或不撤销的决定后,相关人还可以提出复审。对复审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对一审诉讼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出二审,二审不服还可以再审。
知识产权是企业有力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武器。在企业品牌布局的时候,对于商标注册、专利布局方面一定要缜密的布控好,以免给未来的发展留下隐患。不然遇到维权事件后,只能花更大的代价及时间来弥补这些过失。
如果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商标相关问题,可联系18005608331咨询具体事宜。
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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