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材料主要包含主体材料(营业执照、申请书等)、所获荣誉、能说明自己的商标所获得的声誉、知名度的材料,等等,都可以。商标无效宣告,可以看成一种打官司,只是审判机构由法院变成了商标评审委员会。既然是打官司,那就要尽可能提供多而全的材料,用以辅助证明自己的诉求。
申请人:猛犸象户外用品集团
被申请人:上海路男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07月30日对第38845934号“西部猛犸Western•Mammoth”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MAMMUT(猛犸象)商标经过长期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申请人已经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争议商标与第17886792号“猛犸象MAMMUT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697320号“MAMMUT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646924H号“MAMMUT”商标、国际注册第1462286号“MAMMUT CONNEC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二通过使用宣传已具有极高知名度,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恶意抄袭、摹仿,并使用在密切关联的商品上。被申请人主观恶意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综上,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或复印件(部分超期提交):
1、“MAMMUT”相关介绍;
2、申请人商标注册情况;
3、申请人版权登记证书;
4、“MAMMUT”相关报道、宣传活动资料;
5、类似裁定;
6、“MAMMUT”的解释;
7、被申请人相关信息;
8、其他证据资料。
商标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商标局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第1773期《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6月13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期限至2030年6月6日。
2、申请人的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注册申请日或在中国获准领土延伸保护日均早于争议商标提出注册申请日,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时均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报道、宣传资料等证据可以证明,“MAMMUT”与“猛犸象”已经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在服装等商品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争议商标主要认读文字“西部猛犸”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主要认读文字或文字“猛犸象MAMMUT”、“MAMMUT”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均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综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该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中,申请人提交了“MAMMUT”相关介绍、申请人商标注册情况、申请人版权登记证书、“MAMMUT”相关报道、宣传活动资料、类似裁定、“MAMMUT”的解释、被申请人相关信息、其他证据资料,等,比较全面地辅证了申请人的诉求。
企业如果想申请无效宣告,可随时与我们沟通,咨询商标无效宣告所需材料,电话18005608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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